诉前会议的制度构建与实践考察——以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为样本
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施行后,一些地方检察机关通过借鉴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庭前会议制度,积极探索并构建诉前会议制度.所谓诉前会议,是指检察机关在公诉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召集侦查人员、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就与案件有关程序和实体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工作机制.
构建与实践、实践考察、浙江省、诉前会议、慈溪市、市检察院
D9;G642.0;G719.21
2016-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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