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贿赂的性质与认定
网络虚拟财产的出现和发展对贿赂犯罪财产的范围提出了新的命题,按财产性利益处理的思路存在问题.网络虚拟财产应该纳入贿赂犯罪财产范围的范畴,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性质应该从物权的角度予以理解.在认定网络虚拟财产贿赂的过程中,应注重从类型上对虚拟物、“虚拟货币”分别认定,以及从数额上对有参考售价的虚拟物、无参考售价的虚拟物和“虚拟货币”分别认定.
网络虚拟财产、贿赂范围、财物、类型认定、数额认定
DF636(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2016-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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