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环境保护法律监督机制的构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的建设任务、改革任务和法律任务,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因此,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环境法治必将日趋完善,为切实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检察机关应当紧紧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创新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监督机制,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本文结合检察工作实践,对检察机关环境保护法律监督机制的构建进行探讨,以期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化和法治化.
法律监督机制、检察机关、环境保护法律
D926.34;D630.1;F812.45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GJ2016D45
2016-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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