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研究
刑事诉讼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项实体从宽、程序从简的制度,为实现“以审判为中心”提供了制度保障.宏观上,实体从宽应当遵循个别化、理性化和层次化原则;微观上,应当将“可以”从宽改为“应当”从宽,增加非刑罚化措施,适用轻缓化刑罚,依据认罪认罚的阶段、程度、态度、形式和适用的程序确定从宽的幅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合理程序体系包括速裁程序、认罪协商程序和现行简易程序.当前,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构建认罪协商程序,确立速裁程序和增进程序间的协调性.
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认罪协商程序、简易程序
DF73(诉讼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
2016-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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