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诉讼镇南关的新型诉审关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分析视角
构建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新型诉审关系是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案卷中心主义的实质是“以侦查为中心”,导致诉审之间制衡机制弱化,公诉环节与审判环节界限不清.以审判为中心是对诉审分离原则的升华,刑事司法实践应建构以公诉为主导、以司法审查为制约的审前程序,建构以直接审理为原则、以一审为主导的庭审方式,加速实现法官、检察官精英化,完善对庭审活动的法律监督,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审判为中心、诉审关系、诉审分离、直接审理
DF73(诉讼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GJ2015b07
2016-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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