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抢红包”聚赌行为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2015年7月8日至24日,杨某、崔某组建了“100/4”“维纳斯”等微信群,并邀请李某、张某等经常参与赌博的人员加入.而后,张某在家中(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某居民小区)通过微信平台以“红包接龙”的循环方式组织群成员赌博.每场赌局开始,杨某或“代包手”(即受杨某指使在微信群里代发红包的人)先在群内发放金额不等的启动红包(即赌博开始时第一个供群内成员分抢的红包),鼓动群内成员参与“抢红包”,按照群主制定并公布于群内的赌博规则定输赢,输家则要接着发出与本场赌博约定金额一致的红包,或者通过扫描杨某或代包手发布在群里的收款二维码支付赌资.
抢红包
G206.2
2016-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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