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研究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已经按计划完成了一年度的选任管理方式改革.人民监督员结构符合广泛代表性的要求,选任方式体现民主自愿和考察确认相结合,通过三项制度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在将来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还需要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院的协调配合,细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监督程序,落实人民监督员知情权的保障措施,平衡办案秘密与知情权之间的关系.
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代表性、知情权、监督程序
DF83(司法制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最高人民法院重大理论课题;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
2016-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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