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贿型职务犯罪立法预防的路径分析
贪贿型职务犯罪,在我国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所规定的相关犯罪,此类职务犯罪的犯罪对象针对财产,从经济理性角度分析,贪贿型职务犯罪属于“理性”犯罪,无论是权钱交易,还是为了满足特殊需要而贪污挪用,都是犯罪嫌疑人经过利益博弈后作出的“理性”选择.而这种行为选择方式恰恰与经济学中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方式是一致的,故可以使用经济学的方法,对贪贿型职务犯罪行为进行经济分析.犯罪预防则是通过制度的设计、警示宣传、实施惩罚等措施对犯罪行为防患于未然,促使犯罪率降低的一项制度.对于贪贿型职务犯罪预防而言,立法预防是一种基本模式,通过对法定刑的合理配置可以达到降低犯罪率、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法律经济学家用刑法统计的方法已经证明了通过在立法中设置较为严格和较为确定的刑罚,能够取得威慑犯罪的正向效果,使犯罪率得以降低.①这一点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可以得到经验验证.
职务犯罪、立法预防、路径分析
D924;F224;D630.9
2016-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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