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判决书送达检察机关的必要性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据此,无论是定期宣判还是当庭宣判公诉案件的判决书均须依法送达人民检察院,这些规定解决了公诉案件判决书送达时间、送达对象的问题.
检察机关、自诉案件、判决书、必要性
D925.2;D630.9;H030
2016-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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