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和适用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分别经2015年11月9日最高法审判委员会第1665次会议、2015年12月9日最高检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15年12月15日公布,自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为便于司法工作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解释》的相关规定,现对《解释》解读如下:
一、《解释》的制定背景及过程
法律若干问题、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生产安全
D922.16;TP393.08;F271
2016-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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