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5.16.013
办案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委员会与检察官关系的定位
定位检委会与检察官的关系需要立足中国政治传统并兼顾法治基础薄弱的国情,尊重亲历性、直接性等司法规律、明确检委会与检察官各自的权力和责任.改革新环境下检委会与检察官的关系,应坚持检察一体原则作为理论指导,科学划分检察长、检委会与检察官之间的权限,规范办案审批、指挥、指令程序,明确不同主体的办案责任划分,以及加强检委会自身建设.
检委会、检察官、办案组织、司法属性、责任
DF83(司法制度)
2015-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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