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陷行为致精神障碍后犯罪的刑事责任认定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4043.2015.15.021

自陷行为致精神障碍后犯罪的刑事责任认定

引用
在理论和实务界,对服用毒品和其他精神活性物质致精神障碍后犯罪的刑事责任认定问题,认识还不一致,导致理论分歧和司法实践中的混乱.为保证司法标准的统一,有必要对该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思考和研究. 一、国外自陷行为致精神障碍后犯罪刑事责任认定理论及法律规定.在国外立法中,对精神障碍人犯罪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已形成共识,但是醉酒、吸毒等服用精神活性物质后引起的无意识状态下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规定却各不相同.笔者对此作了以下几点考察:

刑事责任、精神障碍、责任认定、自陷行为

D924.11;R749;R473.74

2015-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76-7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民检察

1004-4043

11-1451/D

2015,(1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