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5.12.011
对疑罪从无原则的反思
刑法学界和实务界一直倡导要坚持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即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疑罪案件,应当彻底宣告无罪,而不是秉着疑罪从轻的“潜规则”.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是很有必要坚持这个原则,即对于单个人犯罪或者只存在一个共同犯罪的案件中,被告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坚决宣告无罪.
疑罪从无原则
D925.2;D924.1;G415
2015-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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