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5.10.01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情况调查
北京市近两年法院裁判文书的调查分析结果显示,非法证据排除在实务中存在若干特点:以前期排除为主、法院审理阶段排除少;庭审中提出排除申请为主,庭前启动较少;启动排除程序的证明标准不必然过高,证据合法性证明的形式多样化,但由于判决书说理不详导致具体情况不宜掌握.为推进非法证据排除的实际运用,需要进一步明确庭审程序的效力、重视多种证据形式的并用、保障律师行使辩护权,以及强化司法裁判文书的说理程度.
非法证据、排除、实施情况、裁判文书
DF83(司法制度)
2015-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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