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5.08.027
单位贷款诈骗行为应以自然人犯罪认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能为自然人,这在刑法理论上基本不存在争议.然而,现实社会经济活动中,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贷款诈骗的行为时有发生,由此引发了关于单位贷款诈骗行为犯罪主体认定上的实践争议.
自然人犯罪、单位贷款诈骗、贷款诈骗行为、犯罪认定
D924.334;D669.8;F301.1
201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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