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5.08.003
人权司法保障的新探索——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黄河驿站”为范本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的“黄河驿站”工作模式,符合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定位,符合刑事执行检察发展方向,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符合刑事执行发展趋势.该模式通过科学建立规章制度,确保驿站工作规范化;通过统筹设置功能布局,确保驿站工作系统化;通过细化工作流程,确保驿站工作程序化.实践表明,“黄河驿站”工作模式,有利于推动非羁押性刑事执行措施的落实,提高执法公信力;有利于推动尊重和保障人权要求的落实,促进法治文明;有利于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促进社会和谐.
黄河驿站、刑事执行、人权保障、羁押必要性
DF83(司法制度)
201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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