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5.07.018
特别自首与其他类型自首之竞合与适用
刑法总则将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准自首,刑法分则中还规定了适用于特定犯罪的特别自首,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司法机关对这三类自首认识上存在混乱,如有的一旦否定了特别自首的认定,就不再考虑成立其他类型自首的可能性,而有的则仅考虑一般自首、准自首情节而忽略对特别自首的认定.对三种自首尤其是特别自首的把握不准确直接导致法律适用的错误,势必会影响司法公信力.
特别自首
D924;D9;C915
201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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