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5.07.013
从物质补偿到精神层面的谅解与恢复——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解制度的发展方向
修改后刑诉法专章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正式规定了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和适用程序.刑事和解制度追求的被害人权益保障与社会关系修复的目标与未成年人司法对未成年人和社会双向保护目标具有天然的契合度,两者的融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回归社会将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具有特殊的实践价值.但是随着实践的深入,该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日益明显,亟须反思与解决.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我国未成年人、发展方向、和解制度、精神层面
D925.2;C913.5;D669.5
201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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