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5.07.012
工程建设领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化考察
我国当前处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高发期,而工程建设领域是“重灾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为了更好地保护民生,《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通过刑罚手段确保劳动者获得合法报酬的正当权利不受侵犯,这是民生刑法观的集中体现.鉴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高居不下的情况,笔者从犯罪学角度对这一现象的原因、入罪条件、责任主体等进行梳理,以期对该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工程建设领域、犯罪化
D924;F246;F423.3
201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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