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5.05.005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功能与适用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在查办职务犯罪等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的促进和保障功能:一是替代羁押功能;二是加强办案保密功能;三是推动办案功能.该措施具有以下法律特征:法定性;强制性;临时性或者变动性.应当着重从以下方面完善该措施使用机制:确立使用原则;坚持适用标准;规范指定的居所;控制使用的时限;加强协作配合及看管.规范使用该措施须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初查环节和措施;二是突出抓住看管的关键环节;三是严格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特征、功能、机制完善、注意问题
DF83(司法制度)
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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