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5.03.004
疑罪从无与冤假错案关系论
在理性层面上,无论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疑罪从无原则均表示出足够的认同,但实务界必须时时面对法益侵害方面和案件事实决疑能力的压力.疑罪从无原则可以逻辑解析为两部分:一是准确判断疑罪,二是一旦判断疑罪,坚决从无.倡导疑罪从无原则仅仅是确立有冲突时打击犯罪不能对抗防止冤案,但绝不意味着刑事司法可以忽略打击犯罪.从疑罪从无的逻辑结构分析,判断疑罪坚决从无,其价值是防止冤案发生,但如果司法人员仅仅关注从无的理念,在是否为疑罪问题上判断错误,把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认定为疑罪,将导致打击犯罪和保护法益失败.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贯彻疑罪从无原则重要的不仅是从无理念的扎根,而且是司法人员准确判断疑罪能力的获得.
疑罪从无、冤案、假案、错案
DF611(刑法)
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