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5.01.014
探索人民参检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检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精神,提升人民群众对于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和市院检察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制度机制创新为核心,以办案模式转变为重点,以依法规范有序为保障,以办案质量可控为底线,以可复制、可推广为目标,探索创设人民参检员制度,即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群众代表以表决、听证、评议等方式直接参与检察办案和其他检察工作的制度.
人民群众、群众参与
D616;D261;A81
2015-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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