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4.24.004
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新规的一种体系解释
根据修改后行诉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对于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的监督,应综合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对于行政案件的执行,应当区分类型,明确对行政机关执行行为和法院执行行为的监督范围和手段.应准确把握修改后行诉法规定的依申请的抗诉事由和依职权的抗诉事由及其适用规则.积极探索职务犯罪侦查与行政审判的衔接机制,厘清行政行为与公职人员个人责任的关系.
行政诉讼法、检察监督、抗诉、检察建议
D926.34(中国法律)
2015-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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