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4.22.003
构建新型诉讼监督模式的理论与实践——以深圳市检察机关探索实践为样本
传统诉讼监督模式在监督理念、实施方法以及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局限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应以监督共赢理念为先导,以开发应用信息化监督平台为依托,以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与被监督机关内部监督的机制衔接为保障,探索构建覆盖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各环节的新型诉讼监督模式.明确新型诉讼监督模式的定位,推动保障机制的完善,解决强化诉讼监督的现实需求,构筑通过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长效机制.
新型诉讼监督模式、监督共赢、信息化应用、机制创新
DF83(司法制度)
2014-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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