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4.18.008
审查逮捕“三步综合分析法”探索
逮捕是最为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修改后刑诉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对于逮捕的条件进行了细化,对审查逮捕的程序、方式也进行了修改,但是,审查逮捕仍然是书面审查为主,讯问、听取意见为辅,审查逮捕程序作为检察机关单方职权行为、行政化的审批程序的本质并没有根本转变.
综合分析法、审查逮捕
D925.2;U416.1+61;TM772
2014-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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