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意见如何采信
案例一
2012年10月,王某先后三次在北京市某商贸公司的羊绒衫专卖店内盗窃财物,累计盗窃4件衣物.后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盗窃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鉴定,被盗财物共价值6670元.检察机关审查发现,本案中,鉴定机关所出具的证明被盗衣物价格的两份鉴定意见均是依据被盗公司所提供的被盗物品清单、价格标签等材料作出,而未依据市场价格进行鉴定.后经核实,案发时被盗衣物在专卖店内均打折销售,按被盗公司所提供的材料,4件衣物实际售价共为1980元,与鉴定机构出具的价格鉴定意见存在较大出入.
鉴定意见、刑事诉讼、涉案物品、价格鉴定
D925.2;D631.4;TP311.52
2014-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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