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4.16.008
安全、犯罪预防与刑法
刑法迈向现代化进程开始于冯·李斯特在1882年发表的刑事政策计划,因此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德国实施了比较刑法改革.他们的看法是,现代刑法并不应再是为了镇压和报应,其正当性和导向只能是预防犯罪和保护法益这个任务.根据这项改革,保护法益的主要手段应当是预防犯罪人再次滑向犯罪(累犯),同时对个人罪责也应当严格限制.尽管刑法面对的依然是预防和保护法益,但在过去几十年中,刑法已经变成了一个工具,该工具是安全性的一个全新和综合性架构的一部分.因此,应对风险和维护安全已经成为刑法要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
犯罪预防
D917.6;D669.5;C913.5
2014-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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