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4.12.021
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比较——以中国内地和澳门地区为主要研究对象
刑事被害人是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之人,其在公诉案件中的诉讼地位直接决定了对其保护的程度.我国内地刑事诉讼法中虽然确定了刑事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却未赋予被害人相应的诉讼权利;在澳门地区,被害人成为辅助人后作为刑事诉讼主体,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笔者拟通过对两者的比较研究,为完善内地刑事诉讼中被害人诉讼权利提供参考.
一、中国内地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法律地位
被害人、诉讼地位、公诉案件、澳门地区、中国内地、位比较
D925.2;TP391;G635.5
201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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