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4.12.004
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规范化
我国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主要通过侦查一体化、公诉一体化及变更逮捕决定权来实现.具有以事后纠错型为主、事前命令型为辅,未对检察权内部不同性质的权力区别对待等特点.建议从规范上命下从的限度、尊重下级检察院的管辖、明确逮捕与否不受上级指令、强化非业务方面的领导权等角度,实现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规范化.
检察机关、领导、一体化、上命下从
DF83(司法制度)
201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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