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4.07.012
申诉检察与控告检察适当分离的理论分析与实践考察
两大诉讼法以及国家赔偿法等法律的修改完善,增加了申诉检察和控告检察的工作量,对两项检察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两者适当分离予以回应.从管理学角度、司法学角度、实践角度和法律修改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践考察,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控申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管理学角度的分析:申诉检察与控告检察适当分离是法律监督职能优化的客观要求
职能部门化,即以最有利于实现组织目标的要求,按照履行职能的不同划分部门予以组合开展工作活动,是现代组织实现有效管理的最常见方法.
实践考察、理论分析、适当分离
D926.3;F222;TP393.4-0
2014-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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