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4.07.009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完善
为了“教育、感化、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1979年刑法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处罚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参与制定了《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和《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等重要法律文件.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加入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1996年刑事诉讼法建立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特殊制度.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后刑诉法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上述法律确立了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其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犯罪未成年合法权益的保护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该项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应引起关注并应积极采取完善措施.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未成年人犯罪
D925.2;D669.5;C913.5
2014-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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