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4.06.018
未成年人刑事特别程序探微
修订后刑诉法专门规定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这些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在实践中如何运行才能真正体现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宗旨,是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重大课题.对实践中存在的合适成年人到场签字形式化问题,应当设立“合适成年人双次谈话制度”予以解决.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形成的各种非证据材料不宜入案件主卷.要注意通过权利充分告知、法规讲解,细化法律援助制度,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
合适成年人双次谈话、案外卷、更换援助律师
DF74(诉讼法)
2014-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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