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3.24.003
我国行政检察监督的缺陷及立法完善
行政检察监督在我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又从有到无的过程.行政检察监督不仅应包括对进入诉讼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而且应包括对没有进入诉讼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行政违法行为,无论是抽象行政违法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违法行为,检察机关都应承担起国家法律监督者的角色.在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过程中,应当完善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诉和支持起诉制度,并正确处理好总则规定的抽象性与分则规定的具体性之间的关系,切实赋予检察机关对整个诉讼过程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行政检察监督、限制主义、扩张主义、立法完善
DF74(诉讼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GJ2013B07
2014-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