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3.22.010
隐蔽作证制度的理性建构
修改后刑诉法第六十二条首次以立法形式规定了隐蔽作证制度,以预防打击报复证人的事件发生,保证公民作证义务,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①可以说,该制度是保护证人出庭作证的新探索,也是证人出庭的一种新方式,对解决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证人出庭作证率低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作为一项新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必然会遇到一些现实问题,因而有必要进行相应的研究与探讨.
隐蔽作证、作证制度、理性建构
D925.2;D61;B03
2014-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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