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3.19.022
社区矫正同步动态监督机制的构建
随着刑罚轻刑化趋势的发展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深入推进,社会化、差异化的行刑理念的不断深入,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会越来越多,社区矫正工作形势将越来越复杂,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迫切需要加强,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方式和手段也亟须作出调整和完善.笔者认为,检察机关现在采取的定期与不定期检察、全面检察和重点检察的监督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需要,应在此基础上引入同步动态监督模式,即在监督流程中应涵盖社区矫正的适用、执行、解矫等所有内容;在监督手段上应构建矫正信息的联网共享平台,实时动态地掌握矫正信息,确保监督信息的及时、全面获取;在监督方式上确立常态化检察原则,针对监督内容的不同,落实日、周、月检察和及时检察制度,确保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在监督保障上,应加大社区矫正机构、人员、设备的投入,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运行.
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动态监督、同步动态
D926.8;C916;D669.5
2014-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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