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3.19.018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刑期折抵的立法完善
修改后刑诉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此项立法打破了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的立法缺陷,为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刑事法律规范保障.但是,笔者认为,修改后刑诉法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立法规定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有待于进一步立法完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立法完善、刑期折抵
D925.2;D669.5;F812.422
2014-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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