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3.17.002
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辨析
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两大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不是我国刑法中的概念,但是,界定刑法第九十三条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必须结合公务员的概念.在我国,依据范围大小,应当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顺序进行排列.界定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厘清从事公务的两个特点:具有管理性和国家代表性.准确划分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需要关注八个基础概念的界定: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委派、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和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关于“依照其他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理解,需要把握两点:行为人所从事活动需要有法律、法规上的依据,行为人所从事的活动属于从事公务的范畴.
国家工作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从事公务
DF61(刑法)
2014-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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