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3.17.001
论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自全面推行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面临不少问题.应妥善处理好检察官职业化改革中面临的放权与监督、岗位意识与责任要求、权力集中和脱位等困境,适当破除检察官行政化的管理方式,回归司法权的本质和内涵.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在深化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基础上,建议设立主任检察官制度,以更好地适应深化检察改革的要求.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主任检察官
DF83(司法制度)
2014-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