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3.12.020
三个方面完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确立,对于保障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正常执行,维护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长期司法实践,该罪在适用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成为"执行难"的一个主要制约因素.因此,有必要予以立法修改和完善.
拒不执行、执行判决
D914;D924.393;D914.04
2013-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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