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3.11.022
韩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与机能
与法国、德国等国家的检察制度一样,韩国的检察官在侦查、起诉、审判以及判决的执行等阶段具有以下职务与权限:侦查犯罪、提起公诉的职权,以及对于推进侦查、起诉而言必要的职权;指挥、监督司法警察对犯罪的侦查活动;要求法院正确地适用法律;指挥、监督判决的执行;推进、指挥、监督以国家为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以及行政诉讼(参见韩国《检察厅法》第4条).
刑事诉讼、检察官
D925.2;D669.5;C975
2013-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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