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3.11.012
民事检察制度发展的结构转型
对于民事诉讼结构,学术理论界主要有线形结构、四边形结构、菱形结构、三棱锥结构等之争.线型结构基于现行民事诉讼法立法原理,将检察权置于"当事人行使处分权→法院审判活动→审判结果"线形结构的最末端,检察监督权限于针对审判结果的监督.四边形结构将法院审判权与检察监督权平行对等设置,形成类似"双中心"的双重裁判机制.
检察制度、结构转型、民事检察
D926.3;F121.3;F205
2013-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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