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3.05.024
检察机关参与量刑程序应注意的三个问题
经过十余年的理论探讨与实践摸索,关于检察机关如何参与量刑程序,行使量刑建议权,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制度构想,例如行使量刑建议权的主体、提出量刑建议的时间、量刑建议的行使方式、量刑幅度的基准等.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明确规定了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并对量刑建议的内容与程序进行了原则规定.
检察机关、量刑程序、三个问题、应注意
D925.2;G423.3;A849
2013-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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