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3.02.007
查办新型贿赂犯罪须把握四个关键
继200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超低价买卖房屋"等十种新型受贿犯罪纳入法律的惩治范围之后,2009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打击腐败贿赂有了新的法律利器.新型贿赂犯罪纳入司法调控已过五年,五年里打击新型贿赂犯罪的实践如何?围绕这一问题,2012年11月29日,新型贿赂犯罪疑难问题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湖北武汉召开,记者就查办新型贿赂犯罪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司法实践中应把握的关键点,采访了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以及部分与会专家.
贿赂犯罪
D924.392;D630.9;D414
2013-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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