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合理怀疑之证明标准对公诉质证的新要求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4043.2013.01.027

排除合理怀疑之证明标准对公诉质证的新要求

引用
质证是法庭调查的重要程序和内容,质证问题是衡量公诉案件质量的核心问题.公诉质证,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检察机关、辩护方对所出示的证据材料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相互进行质疑和辩驳,以确认是否作为定案依据的诉讼活动.修改后刑诉法第五十三条对"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应当符合以下三个必要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其中,第一条标准是对证据量的要求,即只有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才达到了证据充分的标准;第二条标准是对证据质的要求,即对证据确实提出了具体要求,既强调用以定案的证据是查证属实的结果,又强调用以定案的证据查证属实的过程;第三条标准是对运用证据认定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的要求,即在确保案件证据具备量和质的规定性的同时,对综合全案证据认定事实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三条标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同时对公诉举证、质证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第三条标准"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在司法实践中最难把握,对举证、质证的要求也最高.

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新要求

D925.2;D64;F239.43

2013-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4-6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民检察

1004-4043

11-1451/D

2013,(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