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2.24.012
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完善思考
2009年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将之前自侦案件从立案、侦查、逮捕、起诉由同一个检察院予以办理,同一个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的模式变更为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自侦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模式,这不仅能够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的内部监督和制约,
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最高人民检察院、善思、制度、立案侦查、自侦案件、2009年
D926.3(中国法律)
2013-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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