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2.24.006
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初探
修改后刑诉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该条文构建了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雏形。如何准确理解和适用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是修改后刑诉法实施过程面临的重要课题。
专家辅助人制度、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专门知识、鉴定意见、刑诉法、公诉人、第二款
D918.9(法学各部门)
2013-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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