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听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冲突的消解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4043.2012.20.028

监听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冲突的消解

引用
修改后刑诉法第一次明确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同时在侦查措施中增加了技术侦查的规定。由于作为技术侦查措施之一的监听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之间存在着潜在的冲突,对监听资料是否具有证据能力问题的认识存在很大争议。监听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冲突能否消解,既关系到监听能否在查明案件事实中真正发挥作用和监听资料能否直接作为证据使用的重要问题,也关系到国家在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冲突、监听、消解、技术侦查措施、证据能力、案件事实、保障人权

D915.3(法学各部门)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78-7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民检察

1004-4043

11-1451/D

2012,(2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