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2.20.024
正确使用预防职务犯罪统一标识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广泛宣传推广使用预防职务犯罪形象标识,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和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公共形象。然而,一些地方在使用过程中也有不规范之处,亟须规范正确使用,以确保预防职务犯罪统一标识真正提升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认知度,增强社会影响力。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统一标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共形象、社会认知度、社会影响力、推广使用、宣传力度
D926.3(中国法律)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