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2.20.018
社区矫正制度的程序完善
社区矫正在我国经历了约十年的发展,不断向着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完善。自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03年发布《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社区矫正的探索在我国各地逐步开展。《刑法修正案(八)》首次规定了社区矫正为我国的刑罚执行方式。
社区矫正制度、程序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刑罚执行方式、刑法修正案、制度化、公安部
D926.7(中国法律)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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