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2.20.007
构建多元化的量刑程序模式
修改后刑诉法增加规定了量刑事实、证据的调查和量刑辩论,肯定和回应了近年来的量刑程序改革。鉴于我国量刑程序改革试点的经验与教训,考虑到不同的案件类型、量刑程序和地区的差异,根据相对合理主义,应构建多元化的量刑程序模式,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适用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对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实行独立的量刑程序,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特别的程序。
多元化、量刑程序模式、认罪案件、不认罪案件
DF73(诉讼法)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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